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现将黄梅县2024年秋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秋季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5日7:00—10月13日17:00。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黄梅县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黄梅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驻黄梅县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四)在黄梅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黄梅县教育局只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申请人的申请。
四、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本次体检指定医院为黄梅县人民医院和黄冈市域内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详见附件4),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备孕不能作为免做理由)。
七、申请认定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确认点,上传申请材料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核对无误后提交。报名时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决。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须按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3)、材料审查(提交材料见附件1)。
八、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10月21日-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现场确认地点: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10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713-3355198。
九、确认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照片。提交网上申报时上传的同底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照片提交时相片背面要写明姓名,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特别提示: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6.《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10月25日。体检前在“黄梅县人民政府”(http://www.hm.gov.cn/)官网本公告附件下载《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或《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使用),到指定医院(详见附件4)进行体检。体检表要求A4幅面正反面打印。体检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填写完整,照片粘贴处应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登记照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体检表中每一项均须完成检查,并有检查结论和医师签名。体检表最后面的“体检结论处”须有负责医师签名,有“体检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等结论,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重新上传。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承诺书,导致的后续问题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现场确认时本人将《个人承诺书》位置正确、签名清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一份带至现场审核。
8.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全国统考人员,需要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要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9.驻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10.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11.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关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微警务-无犯罪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获取后打印纸质档)
十、结果公示
黄梅县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在“黄梅县人民政府”(http://www.hm.gov.cn/)官网和“黄梅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十一、证书发放
申请人通过认定后,证书领取时间及方式将在“黄梅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十二、其他事项
1.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附件:
附件1-黄梅县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doc
附件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pdf
附件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使用).pdf
附件4-黄梅县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doc
黄梅县教育局
2024年9月14日
原文标题:黄梅县2024年秋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m.gov.cn/zwgk/grassroots/6636010/1425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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