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认定对象
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资格的认定对象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盐源县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资格种类
仅限于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这3类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师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含二级乙等)。
(四)资格考试合格证: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体检要求: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自行在盐源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体检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内完成体检)。
三、认定流程
(一)互联网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23日8:00至10月14日18:00
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互联网申报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必须在盐源县行政辖区内。
2.务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流程和网报注意事项。
3.网报上传照片(个人承诺书和标准照,标准照须为彩色白底证件照)须符合标准,在上传时需调整大小以达到要求。
(二)县教体局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后于10月21日至10月25日带齐所需材料到现场确认点(地址:盐源县政府街149号,盐源县教体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备齐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下同);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与本人页);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上自行打印)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学历证书信息须进行系统验证,系统显示核验状态应为“已核验”;
中专学历须提供学籍档案中的课程考试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须由档案管理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一份;
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6.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标准照一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相同,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违法犯罪记录核查
现场确认通过的申请人员,由县教体局会同盐源县公安局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核查。有影响师德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证。
五、咨询地点及电话
地点: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电话:0834-636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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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
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18日
原文标题: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yanyuan.gov.cn/zfxxgk/zfxxgknr/tzgg_31066/202409/t20240918_2729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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