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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阜阳太和县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9-13 15:48:11
中师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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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省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2024年9月14日至9月25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二、认定范围对象

面向全县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者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太和县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太和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太和县外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太和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驻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太和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太和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必须具备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签发地其中之一在太和县,方可在太和县进行申请认定。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下半年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9月14日至9月25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网址:https://www.jszg.edu.cn。

(二)体检

1.体检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9月26日(周一至周六体检中心正常上班,周日休息,请合理安排时间。)

2.体检地点

太和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健康路县医院南大门东侧),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

提醒:体检当日早晨,要求空腹、不饮水,并于前3日不饮酒。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9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

太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太和县工四路与兴业路交叉口西100米)。

3.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太和县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体检表附件下载),体检表上照片须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公章,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资格认定网报使用的电子照片同版,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要使用标准证件照,不允许使用自拍照和过度PS的照片)。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申请人网报时选择邮寄的,将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至申请人。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七)咨询电话:82100828662196,有关事宜请关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太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附件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太和县教育局

2024年9月12日

原文标题:太和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太和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73ae85898c2ca9fad5e1fdcf5c86e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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